近日,河北证监局接连公布三张罚单,直指中银证券唐山新华道证券营业部四大合规问题。除上述营业部外,一同被罚的还有两名从业人员。
员工无证展业造成客户损失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河北证监局指出,中银证券唐山新华道证券营业部存在以下问题:
一、对员工自2016年开始在秦皇岛地区展业行为合规管理存在漏洞,导致未能及时发现员工违规开展业务,且造成客户损失。
二、部分员工实际使用的手机号码未纳入合规监测系统。
三、存在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为投资顾问的员工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
四、个别员工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向客户销售基金。中后台员工领取基金产品销售提成,未做到与业务岗位相分离。
根据相关规定,河北证监局决定对该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表示公司应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补救、积极整改,并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于1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
曹某辉作为相关员工,自2016年在该营业部从业以来,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为证券投资顾问,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同时,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于2022年6月向客户销售基金。
河北证监局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曹某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还要求曹某辉应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规范从业行为,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自收到本决定书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此外,该监管措施还将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另一位相关员工张某,自2016年在该营业部从业以来,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为证券投资顾问,违规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也被河北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8月14日晚间,中银证券发布了上半年业绩快报。从数据来看,中银证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5.92亿元,同比增9.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5亿元,同比增长24.39%。
中银证券在业绩快报中表示,公司持续提升与中银集团协同质效,进一步强化与商行、集团内各综合经营公司联动,积极把握市场机遇,推进各项业务发展,效益趋势持续向好,业务增长更加均衡,规模和质量实现“双提升”。
年内频见“无证展业”罚单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已有多名券商员工因无证展业领罚单。
7月31日,江西证监局对杨某出具警示函,因其在中航证券原海南海口营业部任职期间,在未经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注册为证券投资顾问资格的情况下,向投资者违规开展投资顾问业务。
7月17日,第一创业证券长沙分公司被湖南证监局责令改正,一名相关人员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赖某荣在该分公司从业期间,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的情况下,存在通过新浪微博、微信等媒体向投资者提供大盘分析、个股点评、个股推荐、个股买卖建议等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并直接或间接获取不正当经济利益。
湖南证监局决定对赖某荣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行政监管措施,在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在证券经营机构从事与经纪业务、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相关业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第一创业证券长沙分公司被湖南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被要求应高度重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完善内部控制,规范从业人员管理,及时履行报告义务,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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