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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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二(8月15日)刚公告决定征收、征收房屋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被征收总户数552户的姚江畔江北永红区块,8月18日江北资规部门又批前公示了其规划调整方案。
此次规划调整的范围,东、北至姚江东路,南至文教路134弄、环城北路,西至育才路,总面积约19.81公顷(约297亩)。即下图中宁波市第四中学除外的部分:
先看一张调整后的用地规划图:
永红区块内,东南角现状中石油加油站保留、西北角现状甬城农商银行总部大楼保留,规划调整后明确了4宗住宅用地,总用地面积约7.9万平方米(约118.5亩),可建住宅接近20万平方米。各地块规划指标如下:
地块1:用地面积2.13万平方米,规划容积率2.3,可建住宅近5万平方米,建筑限高70米。要求配建9班幼儿园(幼托一体)一处,规划附建基站一处。
地块2:用地面积1.48万平方米,规划容积率2.3,可建住宅约3.4万平方米,建筑限高70米。要求配建社区中心、净菜超市各一处。
地块3:用地面积2.97万平方米,规划容积率2.6,可建住宅约7.7万平方米,建筑限高75米。规划附建基站一处。
地块4:东向一线临姚江,宁波主城区内稀缺的滨江宅地!用地面积1.32万平方米,规划容积率2.5,可建住宅约3.3万平方米,建筑限高70米。
值得一提的是,在宅地1、2和3、4中间的那条规划路,两侧均规划了绿地,总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
区块的东北角,江湾处,规划的是一宗商业、商务和体育混合用地,可建建筑面积3.7万余平方米,要求其中配建室内体育场馆、150个车位的社会停车场(库)、公厕,附建基站一处。
另外2宗可一线瞰姚江的商办用地中,位于地块4北侧的地块,建筑限高66米,在征得空域管理部门同意的情况下最高高度可至80米;地块4南侧的地块,建筑限高75米,在征得空域管理部门同意的情况下最高高度可至100米,并要求配150个车位的公共停车场(库),规划附建基站一处。
永红区块东、北两面临姚江,从姚江公园起滨江绿地绵延,且周边教育资源丰富。在其完成拆迁后,此次规划的住宅用地如挂出,不知会引来多少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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