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狮市人民法院开展为期3天的“夏季攻势”专项执行行动,聚焦涉民生民企案件,切实加大执行力度,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释法说理促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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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我不是不履行,是现在生意没做了,经济确实困难,我想跟对方协商一下分期付款。”近日,被执行人章某被拘传后,向执行干警表达协商解决的意愿。
章某因经营需要向石狮某公司购买货物,后双方进行结算,章某结欠石狮某公司货款29825元。因章某未支付上述货款,石狮某公司向石狮法院提起诉讼,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次性还款协议。调解生效后,章某却未按期履行,石狮某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此次执行过程中,石狮法院经过前期布控,迅速拘传到被执行人章某。执行人员向章某释法说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最终章某与申请人石狮某公司达成执行和解。
查封房产促执行
在申请人蔡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庄某、陈某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王某因需向蔡某借款120000元,双方约定支付利息,由庄某、陈某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因王某、庄某、陈某未支付上述借款,蔡某向石狮法院提起诉讼。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调解生效后,王某、庄某、陈某仍未按期履行,蔡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行动中,执行干警查封了被执行人庄某名下址于晋江市某小区的一套房产,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当天,庄某即与申请人蔡某协商并当场支付13000元,余款分期支付。
联合执行促执结
庄某、泉州某汽车公司向石狮某银行借款1000000元,借款到期后庄某、泉州某汽车公司尚有847633.24元及利息未偿还,石狮某银行向石狮法院提起诉讼,经判决庄某、泉州某汽车公司应偿还石狮某银行借款847633.24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庄某、泉州某汽车公司尚有99471元未履行,石狮某银行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行动中,协助单位举报发现庄某行踪,并协助法院拘传到被执行人庄某。当日,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庄某支付完全部案款,并将其在本院尚未履行的其他案件全部解决。
此次行动,石狮法院共计拘传被执行人14人,达成和解3件,执行完毕5件,查封房产6处,扣押车辆2辆,执行到位金额84.3万余元。接下来,石狮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开展针对涉民生民企等各类专项执行行动,用活用好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完善与各部门单位联动执行协作事项,建立健全执行信息共享、跨域执行协助、异地委托执行等机制,切实穷尽拘传、扣押等执行强制措施,全力践行司法为民职责。
(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蔡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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