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反不正竞争行为的表现包括虚假的宣传行为;商业贿赂行为;滥用行政权利行为等。
反不正竞争法规定几种不正当竞争?
1.虚假宣传行为。
2.虚假标识行为。
3.滥用优势地位行为,
4.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在账外暗中给对方单位、个人以回扣等其他人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购买商品的行为。
5.强行搭售行为,是指经营者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销售商品的行为。
6.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包括三类,即欺骗性有奖销售、借机推销质次价高商品的有奖销售、最高奖金超过5000元的抽奖式有奖销售。
7.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8.滥用行政权利行为,是指对市场经营活动有影响力的行政主体,出于地方利益或小集团利益,违反法律或公认的市场规则故意对市场进行干预,妨碍正当的市场竞争行为;也指来自经营主体外的直接或间接行政权利作用下的强买强卖的行为。
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责任如下:
1.行政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行政责任形式主要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改正、消除影响以及吊销营业执照等形式。此外,还规定了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的行政处分。
2.民事赔偿责任: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3.刑事责任:违反《反不当竞争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