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普及和贯彻落实,更好地提升妇女儿童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5月17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联合区妇联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活动。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耿乐,区法院政治部副主任丁清玲、民一庭庭长王楠参加活动,员额法官崔迪作专题授课。
活动中,丁清玲首先向大家介绍了区法院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的司法实践及开展情况,并重点阐述了法院关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绿色通道的工作机制和流程。王楠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详细解读,同时向大家讲述了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性,帮助大家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观念,促使其明白家庭教育不只是家事,更是国事,进一步增强了“依法带娃”的责任意识,全方位护航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崔迪结合多年的审判经验,针对家庭教育的相关案例进行了现场分享,通过以案释法,重点讲解了家庭责任的主要内容、不当教育行为的法律后果。同时,还围绕当下家长们关心的热点问题,“父母离婚,谁来管娃?”“熊孩子”犯错,家长要承担何种法律责任等内容,从法律角度进行解说,引导教育家长们树立起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认真履行“依法带娃”的主体责任,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耿乐表示,区妇联将以此次家庭教育宣传活动为契机,紧密贴合群众需求,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贯彻落实,广泛传播立德树人的家庭教育理念和知识,提升家长们依法教子、科学育儿的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区妇联将持续加强与区法院的协同合作,为妇女儿童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让“法治阳光”照耀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活动最后,区法院与区妇联共同签署了《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供稿: 马鑫琳)